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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11-15 作者: 点击量:

    各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 《关于启动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现开展该奖学金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与资助期限

    攻读硕士研究生:15人/年,12-24个月

    攻读博士研究生:30人/年,不超过48个月

    二、资助领域

    加州大学欧文分校亨利·萨谬理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和社会科学学院所有学科领域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前24个月的学费(含国际学生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提供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4个月的学费(含国际学生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在学生保持良好学业成绩的情况下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第3年起的全额学费和健康保险,另将以助学金、助教或助研形式提供生活津贴,使其所获得资助水平与在同一项目就读的其他博士研究生一致;录取至亨利·萨谬理工程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欧文分校将为录取人员争取助教岗位等机会。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见附件1)。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申请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 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3. 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 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自费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

    1.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

    3. 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

    (四)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 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 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 参加由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六)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出具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七)申请人如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程序并获得国家公派赴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留学资格,须自行按照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要求申请入学。

    五、评审与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后向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推荐预选人员名单。

    2.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完成入学审核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确认拟录取人员名单。

    3.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录取。

    六、派出与管理

    奖学金获得者将以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身份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及时办理美国签证,按时派出,入学日期以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具体安排为准。

    被录取人员在完成学业1年以内应赴国际组织(国外)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或任职,赴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时间将计入回国服务期。

    七、申请程序

    2022年11月23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见附件2),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

    完成网上申请后,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2022年11月23日前交至国际教育学院312办公室郭老师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须填写《南昌大学在校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3)。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68497。

    附件:

    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 《南昌大学在校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填写)

    南昌大学跨境教育中心(国际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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