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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候选人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各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指南》有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2-24个月

二、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请条件

1. 符合《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在职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3.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五、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专家评审将主要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录取结果于2024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六、派出与管理

1.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机票预订等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5.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6.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七、申请程序

被推荐人严格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4年3月10至31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3月21日前交至跨境教育中心(国际教育学院)312办公室郭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dmo@ncu.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68497

咨询QQ群:590419073

附件:

1. 《南昌大学在校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 申请材料及说明


南昌大学跨境教育中心(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