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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 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启动通知》精神,我校将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基金委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二、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IT电子、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动画等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05)。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及其父母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6.截至2019年9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
    8.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9.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 TOPIK5 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10.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怀孕或疾病治疗中的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
五、外语培训
    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 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 级以上)者,赴韩后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须达到 TOPIK3 级以上,否则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六、派出
    一般在当年7-8月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韩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七、选拔流程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谢世芸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69341。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19年3月12日前将学院签字盖章的《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交至国际事务部国际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学院)302项目拓展与管理办公室。于2019年3月10日-3月1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附件2)交至国际交流学院302办公室。联系人:毛嘉禾,联系电话:0791-83968497。


附件:

1.《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public/kindedit/attached/file/20190307/5c80e23a69b7f.doc

2.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public/kindedit/attached/file/20190307/5c80e2547e0ad.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