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教师、学者到中国的大学学习或开展研究。
一、奖学金内容
1.全额奖学金
• 学费:学费由学校统筹使用,用于奖学金生培养、管理以及组织或支持奖学金生开展文体、参观、联欢等 ;
• 住宿费: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费补贴。
在校内住宿的学生,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原则上为双人间;经学校批准,学生选择校外住宿的,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700元/月
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
• 生活费: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
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
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 综合医疗保险
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查阅“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简介及理赔指南”。
2.部分奖学金
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二、评选条件
• 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身心健康。
• 申请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取得高中毕业证书且不超过25岁
• 申请硕士课程的学生必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且不超过35岁
• 申请博士课程的学生必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且不超过40岁
• 授课语言为汉语,优先考虑具有HSK4级或以上的申请人,汉语水平未达要求者,需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预科院校进行一年的汉语补习,考核达到HSK4级水平(就读本科)和HSK5级水平(就读硕士以及博士)才能进入专业学习。奖学金资助包括汉语补习和专业学习。
三、申请方式
A.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生在线申请系统(www.csc.edu.cn/laihua),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时,请确保机构代码填写正确(南昌大学代码:10403)。
B.通过使馆(总领馆)申请者,申请人可先自行联系南昌大学获取预录取通知书(不是必须的)并将其附在申请材料中,将所有申请材料交到中国驻申请人所在国大使馆。
注: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审核和录取过程需要几个月时间,在此过程中南昌大学会联系遴选出来的候选人进行电话面试或要求其补充申请信息,最终奖学金名单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提交材料不予退回,逾期材料将不再接受(每年截止日期不同)。
四、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请确保在网上已提交;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证书的申请者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含毕业日期);若证书不是中文或英文版本,均需提供经公证的翻译;
3.成绩单(中文或英文):若成绩单不是中文或英文版本,均需提供经公证的翻译;
4.学习计划或研究计划(中文或英文):申请进修生要求200字以上,申请本科生要求500字以上,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要求800字以上;
5.两封推荐信(中文或英文):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人的推荐信需由教授或副教授签字推荐;
6.作品CD(仅针对艺术生):申请音乐专业的学生需提供自己的音乐作品CD;申请美术专业的学生需提供自己的画作CD,包括两幅素描作品、两幅水彩画及两幅其他类型作品;
7.在华法定监护人证明(仅针对未满18岁的申请人);
8.外国人体检表(复印件)(用英文填写,该表仅针对在华学习期限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体检项目需包含表格中所列的所有检查事项。表格不完整、医师未签字、没有医院公章或没有已盖章的申请人照片均视为无效表格;请谨慎安排体检时间,体检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无犯罪记录证明(最近六个月内)
10.南昌大学预录取通知书(若有);
11.有效的HSK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单(若有)。
五、名额及奖学金确认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审核使馆推荐的奖学金候选人资格,材料不合要求或不完整的申请人将不在考虑之列。
2.合格的申请将会发往南昌大学,但是学校拒收的学生将不会得到奖学金。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评选结果,并在每年7月31日前将录取材料发给驻外机构。每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种奖学金。
4.驻外机构将录取材料(录取通知书和JW201签证申请表)通知大使馆或奖学金获得者本人。
5.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够转学,除非放弃奖学金资格。
6.若奖学金获得者未在规定日期到学校注册则取消奖学金资格。
六、联系方式
南昌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86-791-83968702
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 330031
邮箱: study@n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