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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候选人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


各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见附件1)有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实习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实习期限应根据拟实习单位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实习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实习期限(一般与实习期限一致)。具体实习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见附件2)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2)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内在职人员)。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5)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2.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获得国际组织实地(在岗)全职实习录用通知。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选派办法执行。

3.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不足3个月的。

(2)已获得外方资助且每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5)实习岗位为远程实习(居家实习)或兼职实习的。

四、评审与录取

对每月15日(含)前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15日后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对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选派办法组织笔试、面试,经专家评审后,推荐至有关国际组织,由其进一步审核/评审、确定最终人选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派出与管理

实习人员应按所赴国际组织的要求签署实习合同,办理国际组织认可的签证类型,按期到岗实习。

实习人员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进行管理。派出前,实习人员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实习人员自抵达实习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实习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实习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实习人员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实习期限。因故需提前或延期回国者,应至少提前2个月向所属使(领)馆提出个人书面申请、所在国际组织意见函及推选单位意见函;如获批提前回国,应按财务规定退回多领取的奖学金。

六、申请程序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应提交材料和说明(见附件3)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同时向相关部门的联系老师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和说明(见附件4)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同时向相关部门的联系老师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

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须填写《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5)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68497。

附件:

1.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

2. 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3. 申请流程及应提交材料和说明(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

4. 申请流程及应提交材料和说明(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5.《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南昌大学跨境教育中心(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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